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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最牛钉子户”值得同情吗?现在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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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称为“骨灰级”的重庆“钉子户”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首先声明,我与双方当事人十八杆也打不到一起,我只是作为旁观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1、“钉子户”只考虑自己,根本不考虑其他同期拆迁的200多户居民,他们可跟着受老罪啦:在人满为患的重庆,要找个安身之地是不容易的,有的住地下室,在潮湿的重庆一住三年一千多天,那滋味是可以想象的,而且很容易得风湿病;有的住廉价旅馆,有的挤到亲朋好友家里,生活很不方便,有的到郊区租房,每天上下班要走很远的路,大部分上有老下有小,还有生病的、怀孕的、小孩上学的……,多不容易啊,他们眼睛滴血盼望的是早日搬进新居。而“钉字户”并没有替这些可怜拆迁户着想,恰恰相反,她在客观上在延长和加重他们本来不应有的痛苦和不便。
  2、出现目前这种“顶牛”状态的原因,是“钉子户”提出了让开发商无法接受的苛刻要求:要求开发商修改图纸,在原地、按原样、原面积给她补偿一套房子,这是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如果每户都这样要求,大概神仙也无法做到!法律没有这样规定,全中国大概也鲜有所闻,只听说美国有一例,最后开发商只好修改草图,让他家成了高楼林立中的小岛。她嘴上说得轻描淡写,实际上是想谋取巨额的超级利益:如果按规定补偿,每平方米只能补一万元左右,而新区开发后,估计那地段一层楼价值一平方米达5-6万元!
  3、“钉子户”并弱势群体,且不说女户主的父亲是老红军(她父亲并不同意她这么做),
她自己开饭店这些年,免不了宠络很多权贵名流,有一张巨大的社会关系网,隐性后台自然不少。同时,她本身就是百万富婆,可能不止一套房吧,就是没有也有能力再买一套,她可以住在舒适的别墅里,喝茶、上网,跟开发商慢慢玩,因为时间对她有利,而开发商前期已经投入上亿元,她吃定了开发商跟不起。
  4、影响了安居工程的实施,旧城改造是一项暖心工程,它为千家万户解决了住房紧张等问题,同时,带动了城市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而因为这一偶然的孤立事件,如果解决不好,极可能影响重庆乃至全国这项工程的实施。因为,如果按那女士的要求补偿,在全国开此先例,今后城市的拆迁遇到这类问题定会以此为鉴,以前拆迁的还可能出现“翻案风潮”,那是一种什么状态?可以想像,不仅重庆而且全国的旧房改造工程就此停顿甚至终结,国家和社会要承担无法预测的后果。
  …………
  4月3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披露了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安置协议的具体内容。
  倍受关注的重庆市“最牛钉子户”拆迁事件于四月二日尘埃落定。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与“最牛钉子户”杨武夫妇达成协议,采取“拆一还一”的方式进行异地安置,安置地点位于重庆市主城的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向媒体披露了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执行人杨武位于鹤兴路片区十七号的房屋按照《拆迁安置方案》中的评估价为人民币二百四十七万七千五百四十七元,另补偿被执行人杨武旧房设备费人民币二千二百二十二元、搬家费人民币二万元、装饰补偿费人民币十万元。
  据称,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的异地安置房价格为人民币三百零六万八千八百四十七元,双方同意按照以上价格采取约定方式置换产权;同时,被执行人杨武同意将其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片区十七号房屋交付给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拆除。
  此外,因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正升?百老汇项目部在未与被执行人杨武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前,即对鹤兴路片区进行施工,给被执行人杨武造成了营业损失,同意赔偿其营业损失共计人民币九十万元。
  至四月二日二十二点三十六分,鹤兴路片区十七号的房屋已被顺利拆除。

      希望广大网友擦亮眼睛,别被忽悠。想一想这种处理结果是否合理?是否是一种普通现象?是我们中国的一种特有的处理棘手问题的方式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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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是是老百姓早就:cry:,,,,,,,,,,小朋友们,你们见过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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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的每一次清醒都需要时间,清朝用了20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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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dvd发烧友, 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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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5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rs 于 2007-4-5 17:08 发表
dvd发烧友, 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啥意思?

我只是转个贴 ,没发表啥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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