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被遗忘的灵魂声音》在封面上印上了“听曾淑勤,我们不禁要想:如果当时我们够勇敢,更扬弃音乐本质外的东西,早在15年前,我们就拥有一个用灵魂唱歌的诺拉-琼斯了”这样的语句。作为唱片的宣传文案,这字句足够煽情;而我觉得,把曾淑勤比作诺拉-琼斯其实并不合适,尽管曾淑勤也曾经翻唱过《Tears In Heaven》和原创的《让自己属于一颗星》这样的Blues/Jazz作品,但她的歌曲还是应划归城市民谣范畴,与诺拉-琼斯的Jazz/Fusion/Blues有所不同。而个人觉得,如果说将曾淑勤与美国的Tori Amos或者法国的Catherine Delasalle这样的民谣歌手相提并论,似乎更为妥帖一些。我在这个问题上花费笔墨,并非吹毛求疵——我也知道之所以把诺拉-琼斯拿来与曾淑勤作比较,无非是唱片公司想借用诺拉-琼斯的名气,来吸引人注意曾淑勤的一种宣传技巧——而是对于现在许多的年轻乐迷来说,他们都没有听过曾淑勤,这样的导向会对他们造成误导,以讹传讹的局面当然并不是如我等喜爱曾淑勤的人所希望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