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蓝光网(blufans.com)- 蓝光 高清 4K UHD Blu-ray 影音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布鲁
查看: 531|回复: 3

[热点]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死刑 赔偿45498.5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3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西安4月22日电 (记者史竞男、崔清新)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擦,我擦擦擦~ 应该36000刀凌迟处死,立即执行.否则不足以平民愤~  就赔你MB的这么点钱够你妈的干什么用?
发表于 2011-4-24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才賠4萬多?撞人可以是交通肇事罪,即使跑了,逮著最多也就判幾年而已,賠點錢,不跑沒多大事。
撞完把人殺了,連干這麼多刀,性質太惡劣,比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都惡劣。
應該撞他一下,然後連砍他數刀,讓他臨死前也體會一下被害人的痛苦。然後拉出去斃了。

[ 本帖最后由 whoiam 于 2011-4-24 11:03 编辑 ]
发表于 2011-4-24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审的判决值得玩味哦,死刑,但未立即执行,二审还有看头,我们拭目以待是否真的“法治公正”,呵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布鲁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布鲁蓝光网(blufans.com) ( 沪ICP备16023182号-1 )

GMT+8, 2024-6-8 07:2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